上交所网站发布2024年第27次审议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2024年第27次审议会议,鉴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按照相关规则和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决定取消本次审议会议。
建发股份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建发股份表示,自公司申请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建发股份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发行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424,96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建发股份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70%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股东。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发行人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促进发行人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建发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俊、王亚娟。
建发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建发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31.22亿元,同比下滑1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亿元,同比下滑9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2亿元,同比下滑53.48%。
2024年前三季度,建发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021.36亿元,同比下滑1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亿元,同比下滑8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0亿元,同比下滑39.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13亿元,同比下滑157.90%。